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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水利建设实现“半年红”

发布时间:2018-07-13 16:21

信息来源: 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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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各项决策,全力以赴抓开局、抓落实,强势推进水利建设。截至6月底,全市完成水利投资42.82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53.5%,争取省级以上补助资金10.19亿元,全省前列。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一是基础设施网络不断完善。按照“逐步把治水重心转移到防洪水排涝水上”的要求,重抓“双十”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共完成“双十”防洪排涝工程投资35.83亿元,占年度任务的51.2%。其中新三江闸排涝配套河道拓浚工程(越城片)、姚江上游西排工程、嵊州湛头滞洪区改造工程等已提前发挥效益。曹娥江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新三江闸排涝配套河道拓浚工程(镜湖片)、上虞崧北河综合治理工程等项目前期已取得重大突破。

二是民生水利工程持续发力。聚焦城乡融合和民生改善,推进民生水利建设。推进“美丽河湖”创建,联合市治水办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制定并出台《绍兴市“美丽河湖”评定管理办法》和《绍兴市“美丽河湖”评分标准》。推进河湖库塘清淤,全市完成清淤704万方,占年度计划93.8%,清淤总量及完成率均居全省前列。加快农村水利建设,完成12座水库、52座山塘除险加固,新增改善灌溉面积1.5万亩。加快贺家池水环境综合治理,恢复水域面积1670亩,现有水域面积约2400亩。

三是行业“建管并重”初显成效。围绕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加快重点水利领域的改革创新,推进水治理体制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完成4830万元水资源费征收,开展第三次水资源调查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统计,获得全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第一名。推进法治水利建设,开展《绍兴市鉴湖水系保护若干规定》《绍兴市汤浦水库水源地保护规定》立法调研前期。深化水利标准化建设,完成107个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完成工程划界148个、管理手册226个、运行管理平台237个,完成率分别为62.7%、94.6%、99.2%。

来源:局规划计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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