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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渔政“三到位”推进2018年“亮剑4号”执法行动

发布时间:2018-07-16 15:32

信息来源: 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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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关于开展2018年“亮剑4号”执法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7月12日晚-7月13日凌晨,新昌县水利水电局领导亲自带队,组织渔政执法人员对该县的黄泽江大明市、大市聚、小将、巧英等非法捕捞多发水域开展夜间“亮剑执法”。此次行动,立足辖区河道水域实际,针对非法捕捞、电毒炸等违法特点,紧抓禁用渔具排查、河道水域管控、法治宣传教育等环节,全力推进“亮剑4号”专项执法整治。

一是执法宣传到位。通过沿河沿岸检查,及时清理违规下放的网具,对具有可疑或存在非法捕捞的排筏予以收缴,并对河岸周边群众和垂钓人员进行渔业资源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强社会化宣传引导、区域化提示警示,使执法宣传有力、有效、有声,不断增强群众渔业法治意识和民间生态护渔意识。行动期间,共组织执法人员15余人,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现场踏勘违规渔具下放点10余处,清理地笼2只、游丝网10张。

二是水域管控到位。针对非法捕捞行为机动灵活,作案时间短,大多发生在夜间或凌晨,发案地点往往偏僻且交通不便的状况,调整勤务安排,实行重点河段时段、高发水域时段定点蹲守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动静叠加管控模式。同时,充分发挥村级护渔组织属地管理作用,强化对属地河道水域的实时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电毒炸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处置。行动期间,共分2组进行不间断巡河,劝诫约谈沿河沿岸群众20余人,查处非法捕捞案件3件。有力地打击了非法捕捞行为,震慑了违法者。

三是源头管理到位。4月1日禁渔期以来,结合“春潮行动”“2018亮剑执法”等系列专项行动,积极联合市场监管、公安对渔具店、电瓶车维修店等50多家商店(铺)是否存在制售禁用渔具等行为进行检查,最大限度地遏制渔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下一步,新昌渔政部门将按照专项行动计划安排,以河(湖)长制为依托,结合四个平台,集约相关部门资源,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有力遏制非法捕捞行为,整体推进“亮剑4号”执法行动,促进执法巡查监管无盲区。

来源:新昌县水政渔业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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