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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全国首个河(湖)长制市级地方标准

发布时间:2018-09-30 15:14

信息来源: 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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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由市政府、省水利厅、河海大学主办的全国首个河湖长制标准发布研讨会在绍举行,由我局参与制定的《河长制工作规范》和《湖长制工作规范》两项地方标准正式发布。这两个标准将成为我市各级河湖长履职的行为规范和操作准则,标志着我市进入“依标治水”新阶段。省治水办(河长办)副主任、省水利厅副厅长杨炯出席会议并致辞,我局副局长王建勇参加会议。

《标准》主要对河(湖)长的术语和定义、管理要求、工作职责和内容、工作任务、巡查要求、公开要求、考核与问责等内容作了全面的规定,对河(湖)长的工作任务作出了系统、明确的规定,设置了七大职责,提出了十项要求,使得河(湖)长的工作职责更加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大大增强,进一步提升治水工作的成效。

《标准》强化了督考和问责,对河湖长的履职考核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同时,《标准》还对水域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实行终身追究,对造成水域面积萎缩、水体恶化、生态功能退化等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标准》是我市在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工作的又一次创新,也是坚持和深化“河(湖)长制”的有效手段,是全面巩固提升治水成果的重大举措,为不断深化“河(湖)长制”、持续提升治水绩效提供新的“绍兴样板”。

会上,还举行了治水吉祥物“小禹儿”的形象发布,河海大学全国河(湖)长制绍兴研究实训基地也现场揭牌。

来源:市河道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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