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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叶池营业房31-33号房屋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04 14:38

信息来源: 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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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市河道综合整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位于大叶池营业房31-33号房屋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房屋

地址:大叶池营业房31-33号,面积160㎡,租赁用途:营业或办公。

  1. 招租事项

  2. 招租底价:65000元/年,招租期限: 3 年。(具体租赁时间和费用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2、按照租赁底价,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最高者即为竞租成功方。租赁意向者请随带合法的身份证明(企业单位竞租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竞租人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到现场递交报价书(企业单位需加盖公章),并交纳5000元保证金,竞租成功者所缴纳的保证金转为租金,其他竞租者的保证金在报价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不计息退还。

         3、报价时间:2019年9月4日至9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4、现场报价地点:绍兴市河道综合整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楼113室(马臻路441号);联系人:童先生;联系电话:85352706。

         5、竞租人在竞价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须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超出期限未签约者视同放弃,由次高价方中标承租。

    三、招租要求

    1、承租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或自然人资格;独立法人须具有良好的法人资信,无不良信誉记录,近三年没有发生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经济纠纷;自然人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相应经济实力,无不良记录。

    2、承租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使用房屋,不得进行黄、赌、毒等违法行为,不得进行其他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生产经营。

    3、该营业房不得从事有消防危险、噪音、污染等经营活动(如危险品销售、饭店、现场加工活动等)。

    4、租赁期间内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详细情况及具体要求以租赁合同为准。

     

                                   绍兴市河道综合整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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