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利建设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索引号: 11330600002577284D/2020-0158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0-07-08
主题分类: 水利 发文字号: 绍市水利提〔2020〕7号

绍兴市水利局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212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0-07-15 11:31

信息来源: 市水利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届次

案号

领衔代表

提案人

案由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建议内容

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

政协212号

贺群

关于建立市区河道常年疏浚、清淤机制的建议

市水利局

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

政协212号答复.doc


绍兴市水利局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212号提案的答复函

贺群委员:

您在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12号《关于建立市区河道常年疏浚、清淤机制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绍兴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生态治水理念是我市推进“五水共治、重构重建”,促进人水和谐发展的基本理念,我市在此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为改善城市综合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

绍兴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河湖清淤工作。自2003年起,开展了以清淤、砌坎为主的万里清水河道建设,截至2013年底,全市已累计完成河道疏浚治理2705公里。2007年开始,市委、市政府组织实施“清水工程”,其中市区河湖清淤作为其重点工作之一。2016年以来,我市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不把脏乱差、污泥浊水、违章建筑带入全面小康”的决策部署和全省“五水共治”工作会议精神,突出“勠力同心、清污夺鼎”总目标,把河湖清淤作为全力打好“五水共治”组合拳及剿灭劣Ⅴ类水的重要举措,以最高标准、最快速度、最大力度、最实作风,全力推进全市河湖清淤工作。据统计,2016~2019年,全市共完成河湖库塘清淤5050万方,总投资约23.44亿元。清淤完成率和总量均居全省前列,占全省清淤总完成量的14.2%。2020年截至6月底,全市已累计完成河湖库塘清淤126.6万方,完成投资1.04亿元,占年度计划量的70.3%。

您提出的进一步明确河道疏浚的责任主体、经费保障、资源化利用等建议符合实际,很有必要,相关工作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已开展落实。一是明确责任主体。我们已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平原河网清淤(疏浚)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绍兴市河湖清淤疏浚考核办法(试行)》,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分解落实到区、县(市)和乡镇、村三级负责实施。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的河道由各区、县(市)负责统一实施;镇级及较大的河道、湖泊由乡镇负责实施;其它河道由村级组织负责实施。二是严格制定标准。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河湖库塘渠清淤疏浚工作的通知》和《绍兴市河湖库塘清淤测绘监督管理指导意见》,对河湖清淤“统计口径、方量计量、建设程序、合同管理、淤泥出路、台账管理、度汛措施、项目验收、工作督查、工作考核”等十方面环节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确保清淤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三是资源化利用。2015年以来,我市率先应用并推广清淤固化一体化技术,探索实践淤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有效途径,至2018年,全市已建成8个淤泥固化处理中心,年处理淤泥能力近700万方。实现从吸淤作业、泥浆输送、淤泥固化、泥饼运输和堆放的全程机械化操作,从根本上解决了传统清淤方式产生河道淤泥堆放难、处置难、计量难等问题,切实避免了淤泥对河道、土地造成“二次污染”,提升了河道清淤实效。此外我们在淤泥处置过程中因地制宜,通过就地填筑、造田造地及还桑肥田等举措确保淤泥资源化利用。四是长效化管理。2017年开始,我市对市区环城河每年开展两次回淤监测,对全市11条主要河道(310公里),1200多个断面每年进行回淤监测。越城区成功创建省级“清淤轮疏示范县”,建立市区河湖淤积数据库,相关责任部门落实专项资金进行轮疏。

最后,真心感谢贺委员对我市河湖库塘清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对您提出好的解决思路,我们将在随后的工作中逐步落实。

联系人:绍兴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   何钢伟

联系电话:85155702

绍兴市水利局

2020年7月8日

顶部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