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利建设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索引号: 11330600002577284D/2020-0158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0-07-27
主题分类: 水利 发文字号: 绍市水利提〔2020〕9号

绍兴市水利局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324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0-07-30 09:49

信息来源: 市水利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届次

案号

领衔代表

提案人

案由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建议内容

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

政协324号

阮静波

关于重新厘清老堤塘  有效利用土地资源的建议

市水利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文广旅游局(市文物局)

政协324号建议.doc


绍兴市水利局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

第324号提案的答复函

阮静波委员

您在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24号《关于重新厘清老堤塘 有效利用土地资源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绍兴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我市范围内曹娥江海塘全长84.4公里,其中一线海塘19.7公里,防御标准百年一遇;二线海塘64.7公里,防御标准20年一遇及以下。分别位于柯桥区(5.1公里)、越城区(14.7公里)和上虞区(64.6公里)境内。

鉴于曹娥江大闸建成后曹娥江已变成内河的实际,2010年8月,市政府就浙东引水工程建设有关问题向省政府作过专题汇报,建议修改《浙江省钱塘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原由省钱塘江管理局负责的曹娥江海塘(堤防)管理权限下放给绍兴市。随着我市大城市建设的推进,省管海塘和河道下放日益迫切。2017年5月26日,新修改的《条例》顺利通过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并正式公布施行。2017年11月6日,绍兴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明确<浙江省钱塘江管理条例>修改后相关管理事权的通知》(绍政办函〔2017〕14号),明确曹娥江4项主要事权的调整。一是管理权限。纳入钱塘江管理局宁绍管理处管理的涉及45公里河道、19.7公里一线海塘与64.7公里二线海塘,按照《条例》要求实施整体下放;二是行政许可权限。曹娥江河口段涉河涉堤行政许可按照《条例》有关规定执行。按照“老事老办法、新事新办法”要求,已受理的许可事项由钱管局办理完结,2017年5月26日后新增许可事项按照《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三是执法权限。水政执法全部下放属地管理,已立案件由原单位牵头协同属地办理完结,涉及需新出具的法律文书由属地出具,新增案件由属地办理;四是备塘处置权限。根据《条例》规定,64.7公里二线萧绍和百沥海塘调整与确认需要报请省政府批准。

您提出的把一些废弃的已无实质性使用价值的堤塘,重新进行厘清并调整规划以及对有历史价值的老堤塘进行保护等建议符合实际。上虞区水利局在《条例》修改后首先开展了二线海塘的规划利用。2019年12月2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报废曹娥江二线百沥海塘(中利三叉口至吕家埠段)的批复》(浙政函〔2019〕148号)。今年5月28日,上虞区水利局召开了东直塘(北段)废弃论证报告审查会,论证该段海塘废弃利用的可能性,目前相关工作正在开展中。

最后,真心感谢阮委员对我市海塘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对您提出好的解决思路,我们将在随后的工作中逐步落实。

联系人:绍兴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         何钢伟

联系电话:85155702 

                             绍兴市水利局

                           2020年7月27日

顶部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