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1-12 15:59
信息来源: 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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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水利行业强监管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评选及通报表扬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水监督〔2020〕1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推荐绍兴市水利局为2020年浙江省水利行业强监管成绩突出集体,现予以公示。
一、反映情况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方式,向绍兴市水利局办公室反映情况。
二、公示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反映情况都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反对借机诽谤诬告等行为。
三、公示时间: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1月19日。
四、地址及电话: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589号9号楼519室,0575-8879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