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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水利局深化“三规范”力促水行政执法改革

发布时间:2021-01-14 11:46

信息来源: 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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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昌县水利局就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水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持续强化和改进水行政执法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一是厘清权责边界,规范执法事项。以问题为导向厘清与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源头监管、事中事后监管、末端执法的界限,并建立健全61项水政管理事项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职权联合监管体制与线索移交机制,并建立水事综合执法备忘机制。

二是发挥水利职能,规范执法监督。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实行“互联网+监管” 新型监管机制。同时,完善水行政执法在水事信息通报、资源共享、形势会商、协调联动、案件线索移送抄告的运行机制,目前,水利、综合执法互通水事信息2件,协调联动2次,查封扣押涉案车辆1辆,约谈采砂嫌疑人8人,移送水事案件2件,移送案件线索4条,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2件,清理河道障碍(堆砂)2100立方米。

三是突出监管重点,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日常执法检查与专项执法检查的衔接,重点检查案件“应立未立”“已立未查”或以行政措施代替行政处罚情况。通过执法巡查、业务监管、案件查处、举报投诉信访受理等渠道加大监管力度。目前,开展河湖“清四乱”、采砂、水资源管理等综合执法监管巡查6次,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开展河道专项行动3次,恢复水域面积20000平方米。

来源:新昌县水利水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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