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信息

我局组织开展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1-01-18 12:55

信息来源: 市水利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0 年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浙水办资〔2020〕12号),省水利厅对我市嵊州市、新昌县开展了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1月14日至1月15日,我局对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和诸暨市四地开展检查,实现我市各区、县(市)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全覆盖。

检查组严格对照省水利厅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采用了台账检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每个区、县(市)各抽查10家取水户。检查组重点检查了取水许可审批管理、计划用水管理、水资源费征收、取水计量监控及取水口规范管理等情况,并召开了检查意见集中反馈会议。会上,检查组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和取水户一户一档台账资料复核情况提出了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

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是我市深入贯彻水利部“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及省水利厅“补短板、强监管、走前列”总要求的重要举措。检查结果将作为2020年度市对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评分重要依据。

来源:局水政水资源处

顶部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