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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区出台《越城区水库山塘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1-11-05 17:43

信息来源: 越城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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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越城区正式发布了《越城区水库山塘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了越城区127座水库山塘的安全管理,确保管理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三到位”。

水库山塘是重要水利工程,为进一步补齐水库山塘运行管理、除险加固机制方面的短板,今年以来,越城区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按照实际情况,多次采取实地走访调研、座谈等形式,全面了解山塘水库重点村(如富盛镇金溪村、鉴湖街道坡塘村)的真实诉求,广泛征集意见,不断进行讨论和修正,同时密切加强与省、市上级指导部门的沟通汇报,最终出台了该《办法》。《办法》分《办法》分总则、长效运行、加固整治、资金保障、附则共五章,共二十一条。

《办法》明确了水库山塘除险加固的程序,进一步厘清水库产权,规定申报主体为镇街,必须明确并上报水库山塘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采取项目法人制,创新解决了镇街作为业主加固整治中政策处理较难,村里作为业主技术能力不足的缺点,切实保障了水库山塘的长效运维。

《办法》有效弥补水库山塘运行管理机制方面的短板,有助于明确主体责任,厘清水库山塘管理、监管职责边界,规范加固整治程序,明确资金保障,深化水利工程“三化”改革,夯实水利工程管理数据基础。据悉,目前越城区山塘水库维修养护和巡查管护资金补助金额全市第一,全省前列。“区级财政按年度考核结果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小(一)型水库14万/座,小(二)型水库6万元/座,万方以上山塘3万元/座,万方以下山塘1万元/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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