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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绍兴市水利专业技术资格评委库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5 10:05

信息来源: 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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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水利(水电)局,柯桥区农业农村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水利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组织建设,扩大入库委员数量,优化入库委员结构,进一步提高评审工作的社会化和透明度,保证评审质量,根据《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市水利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库进行调整、扩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法治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能正确理解和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职称政策,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3.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有较好专业基础、学术造诣和实践经验;

4.能认真履行职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自觉遵守评审纪律;

5.身体健康;

6.担任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按照要求,评委库人员一般从企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中产生,严格控制行政人员进入评委库。

二、推荐程序

评委库人选在个人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组织推荐产生。被推荐者应填写《绍兴市水利专业技术资格评委库成员基本情况信息表》(见附件),交单位签署意见,并经区、县(市)水利部门遴选后报市水利局审核入库。

三、推荐要求

各区、县(市)水利部门推荐人选3—5名,推荐人选相关基本情况信息表的纸质稿(含电子稿)于7月23日前通过浙政钉报送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人:金颖华,联系电话85163392)。


绍兴市水利局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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