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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浙江绍兴:多措并举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

发布时间:2021-09-14 11:25

信息来源: 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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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报讯】浙江省绍兴市、县两级水利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水利部、省水利厅有关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通知要求,围绕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截止到2021年8月底,绍兴全市台账内274个“四乱”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问题销号率100%,销号率排名全省前列。

该地市、县两级水利部门结合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无违建河道创建、水利行业强监管等工作,通过调查摸排、专项整治、执法监管、深化宣传,将河湖“清四乱”工作向纵深推进。

“人工+科技手段”开展调查摸排。绍兴市、县水利部门充分发动镇、村基层力量,采取“水上巡、岸上查”的检查模式,结合河长巡河工作,全面调查摸排辖区内“四乱”问题。同时,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监控设备等科技力量,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疑似涉水问题进行全方位排查。2018年以来,绍兴市水利局安排专项资金委托第三方对无违建创建河道和24个乡镇(街道)的河湖开展无人机航拍检查;越城区水利局建设智慧巡河GIS动态监管平台,安装61个高位监控探头,覆盖全区36条重要河道区域,实现24小时动态监测。

“执法+专项行动”推进问题整治。2018年以来,绍兴市水利局组织开展了全市河湖船只整治、曹娥江采砂整治、杭绍台高速(高铁)涉水建设项目整治、涉河违章集中整治等专项行动,成效明显。2018-2020年,绍兴市、县两级水利部门对非法侵占水域、非法采砂等涉水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全市共作出行政处罚174起、罚款302.7万元。2020年,绍兴市水利局、检察院、生态环境局、治水办四个部门联合部署开展守护“美丽河湖”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市、区两级水利部门联合公安机关雷霆执法,查办了全市首例偷倒渣土破坏海塘入刑案件,5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该案也是浙江省首例公共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宣传+建立机制”强化河湖保护。近年来,绍兴市水利局在《绍兴日报》、绍兴河长、绍兴微视等媒体平台开设“建设美丽幸福河湖之乡”专栏,发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持续营造良好氛围。深化河湖长制落实,营造全民治水、爱水、惜水、护水的氛围。目前,全市共有各级河长4100余名、各级湖长3300余名、民间志愿护水队伍538支参与日常护水行动。此外,绍兴市水利局通过建立通报、督查、联合执法机制推进河湖常态化、规范化管理。将各区、县(市)“清四乱”工作纳入曹娥江河长制通报内容按月通报进展情况;会同市治水办定期对“清四乱”整治进度滞后的问题进行督办,并对已整治问题开展抽查;加强水利、公安、综合行政执法、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检查、执法行动,合力解决重大复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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