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13 17:01
信息来源: 越城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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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领导在梅山江巡河过程中详细了解到位于灵芝街道横湖路北侧有某施工单位将施工便道截断并新开河—九流渡。
4月28日,越城区水利局接到市级领导通知后,立即前往现场进行调查核实。通过询问正在作业的施工人员,几经周折后确认了该地属于绍兴市绿能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建设的镜湖新区3号综合能源站项目-站外管道工程(能源站—解放大道横湖路口工程)。该区水利局执法人员现场电话咨询了负责此次临时围堰项目审批单位(镜湖开发办),了解相关情况后确认此项目便道于4月初就被擅自动工建设,当即对此违法行为下发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5月5日,该区水利局执法人员再次前往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发现项目施工便道仍未完全清理干净,执法人员于5月10日按程序要求收集证据材料,并移送至区城管执法局进行处理。
下一步,越城区水利局将重点对镜湖新区范围内截断重点河道的项目逐一开展排查、督促、整改和移交工作,重拳打击非法侵占河道及项目到期却未延期而动工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