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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21年度水土保持工作获省政府考核优秀

发布时间:2022-06-01 10:19

信息来源: 市水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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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2021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我市获评考核优秀。

2021年,我市各地和各相关部门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面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全面依法履行水土保持监管职责,规范水土保持监督,推动水土保持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强化任务落实,推进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根据各区、县(市)水土流失面积情况及近年来各区、县(市)水土流失治理进展情况,统筹谋划,及时分解下达治理任务。建立水土流失治理进度跟踪协调机制,定期跟踪,及时督促。2021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任务全面完成,新昌钦寸水库水源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全面建成。

二是提升防治监管,规范水土保持行为。先后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生产检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和《2021年度绍兴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专项部署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工作。

三是运用智慧手段,加强水土保持信息化应用。多部门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两单”信用监管有效落实。市本级开发建设水土保持监管信息平台,建立水土保持数据采集、传输、交换系统。新昌县积极打造高分辨率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移动App现场调查、地面远程监控项目监管的“天空地一体化”监管网,实现水土保持工作的“互联网+精准监管”模式。

下阶段,我市水保工作将继续创新工作举措,以《绍兴市水土保持规划》和《绍兴市“十四五”水土保持重点工作行动计划》为抓手,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水土保持各项工作,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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