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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三化”纵深推进河湖综合执法改革

发布时间:2022-06-30 09:41

信息来源: 新昌县水利水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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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通过水利综合执法改革,加强水行政监管,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体系,有效推动河湖综合治理常态化、长效化管理。

一是建章立制,执法行为标准化。系统梳理了水行政执法事权,界定了水行政执法监管职责权限,完善了综合执法工作制度,落实了执法责任,建立了专职为主、各部门配合的水利综合执法工作机制,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职能相对集中,实现了“一个窗口对外,一支队伍执法”。目前综合执法部门行政处罚水事案件23件。

二是责权分明,监管行为精准化。通过改革,实现综合查一次河道安全检查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为责任主体,其他部门参与配合,目前已联合10个部门开展综合查一次9次;落实政策制定职能与监督处罚职能相对分开,监督处罚职能与技术检验职能相对分开;解决了执法监管边界、水事巡查与执法处置职责不明确等问题,目前水事管理92个事项划转由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

三是严查重管,整治行为高效化。按照水事巡查方案,明确巡查责任,加大对水事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截至目前,开展水事巡查80次,累计巡查水域面积60km2,及时发现、制止水事违法行为32起,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3份,劝诫约谈30人,移送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线索23件,移送公安案件线索2件;联合属地政府、综合执法开展清四乱行动20次,河道保洁102km,拆除涉水乱搭建简易棚400m2,清除河湖四乱面积7010m2。

下一步,该县将按照综合执法“大综合一体化”改革要求,推进水行政执法监管规范化建设,做到巡查和监管不间断、打击和处罚各司其职无断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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