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02 11:49
信息来源: 诸暨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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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行为,强化水土流失防治,诸暨市水利局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结合水利部卫星遥感反馈,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多举措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一是制定专项方案,实行全域监督检查。诸暨市水利局根据省厅要求制定《2022年度诸暨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联合第三方成立监督检查工作组,开展已审批在建项目的监督检查。通过对近几年已审批项目的资料整理和前期调查,截至目前,2022年确定需现场监督检查项目151个,现已完成监督检查40余次。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做好宣传引导。按照“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根据发改、建设部门提供的清单,以及水利部下发遥感图斑,对应办未办水保方案审批手续的生产建设项目逐个通知到位,指导项目业主在开工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对于未批先建项目已下发补办通知18个。截至目前,全市完成水保方案审批116个,园区备案项目91个。
三是完成监测全覆盖,推动验收报备。通过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在建项目的进展情况,对于发现未开展监测的,要求建设单位及时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通过不断跟踪推进,目前已审批需要做监测的66个在建项目已全部开展监测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监测季报。监测季报数据全部录入系统。根据已掌握在建工程进度情况,及时提醒已完工建设单位开展自主验收报备工作,对于提醒后不及时办理的,下发限期验收通知单。2022年度截至目前已完成验收报备项目1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