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284D/2020-0158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0-08-11 |
主题分类: | 水利 | 发文字号: | 绍政办发〔2020〕27号 |
11330600002577284D/2020-01583
主动公开
市水利局
2020-08-11
水利
绍政办发〔2020〕27号
发布时间:2020-09-21 11:56
信息来源: 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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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推动全社会节水,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保障水资源、保护水生态、改善水环境,根据《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及《浙江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绍兴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把节水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举措,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坚持绿色发展,推进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落实目标责任,聚焦重点领域和缺水区域,实施重大节水工程,加强监督管理,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推动节水制度、政策、技术、机制创新,加快推进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2年,重点领域节水取得快速突破,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非常规水利用占比进一步增大,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37%和4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1%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01以上,绍兴市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继续保持全国先进水平,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0亿立方米以内。
到2025年,节水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市场机制基本完善,技术支撑能力不断增强,用水效率指标持续向好,全社会形成良好节水风尚,全市水资源节约循环利用水平走在全省前列。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43%和50%以上,用水总量控制在21.5亿立方米以内。
到2035年,形成健全的节水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完善的市场调节机制、先进的技术支撑体系,节水护水惜水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全市水资源节约循环利用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形成水资源利用与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等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新格局。
二、严格目标管理,强化刚性约束
(一)实行总量强度双控。健全市、县两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强度控制指标体系,落实年度用水控制目标管理,开展县域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合理确定产业布局和发展规模。全面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到2022年,全部区、县(市)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
(二)推进流域水量分配。设定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上限,严守河湖生态流量(水量)底线,制定曹娥江流域及跨县级行政区河流水量分配方案,优化水量配置调度,强化流域用水管控。到2022年,完成曹娥江流域水量分配,实施生态流量管控。
(三)推行区域水资源论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行“区域水资源论证+水耗标准”制度,明确产业平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等)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制定项目准入水耗标准,简化取水审批程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到2022年,区域水资源论证完成率达到100%。
(四)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建立节水评价机制,控制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依法将用水户违法取水等不良信息和建成水效领跑者、节水标杆等守信信息纳入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三、建设“五大工程”,强化示范引领
(一)农业节水增效工程
1.实施农业节水灌溉。继续推进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加大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力度。加快种植结构优化调整,发展精品化、高效化、集约化农业,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到2022年,全市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累计达到31万亩以上,水肥一体化面积达到5万亩,建成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县3个、省级绿色发展示范区19个、市级绿色发展示范区90个,累计创建12个省级节水型灌区。
2.发展节水畜牧渔业。开展规模化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与建设,规范取水用水和计量监测,鼓励采用节水型自动饮水装置和干清粪工艺,每年开展5家以上规模养殖场节水改造与建设。开展渔业健康示范创建,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减少养殖用水量和尾水排放量。到2022年,年出栏万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节水设施设备安装率达到100%,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达到100家。
3.推进农村生活节水。实施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加快村镇生活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与改造,实行计量收费。继续保持农村“厕所革命”领跑全省,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到2022年,全市农村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达到95%以上,全面落实水费收缴制度。
(二)工业节水减排工程
4.实施工业节水改造。在高耗水行业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改及再生水回用改造,大耗水工业用水户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及水效对标,超过取水定额标准的企业限期实施节水改造。到2022年,六大高耗水工业企业水效达标率达到90%以上。在纺织印染、化工等重点用水行业企业实施一批节水改造项目。
5.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绿色升级,支持企业开展节水和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广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和一水多用、循环利用。推广柯桥滨海工业水厂的水源分质供水模式,以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为主要载体,建设以河道(河网)水为水源的工业水厂,实现优水优用,节约优质水资源。到2022年,新(扩)建1个以上工业水厂,力争创建1个节水标杆园区。
(三)城镇节水降损工程
6.建设节水型城市。提高城市节水工作系统性,将节水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将非常规水纳入城市供排水规划进行统一配置,不断提高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利用量。从严控制洗车、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场等特种行业用水定额,在特种行业积极推广循环用水技术、设备与工艺,优先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到2022年,全部区、县(市)达到国家或省级节水型城市标准。
7.控制供水管网漏损。加快实施供水管网改造,完善供水管网检漏制度,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协同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专业化管理,将绍兴市区供水分区计量管理的先进实践经验在全市推广。到2022年,新改建供水管网300公里以上,诸暨市和新昌县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降至10%以内,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继续保持全国先进水平。
8.开展公共领域节水。公共机构率先开展供水管网、绿化浇灌系统节水诊断,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全面使用节水器具。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新建公共建筑要安装节水器具。推动城镇居民家庭节水,普及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到2022年,公共场所及公共建筑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60%以上的市、县级机关和市级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
(四)非常规水利用工程
9.加强非常规水利用。推动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逐年提高非常规水利用比例。新建小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因地制宜配套建设再生水和雨水集蓄利用设施。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优先考虑热电厂冷凝用水中配置再生水,在浙能绍兴滨海热电、上虞杭协热电、浙江天马热电、绍兴远东热电、诸暨八方热电等年用水量超过400万立方米的热电厂逐步建设污水厂配套再生水利用工程。到2022年,全市建设1个城市再生水利用项目和2个工业再生水利用试点项目,全市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6%。
(五)节水标杆示范工程
10.开展节水标杆示范。聚焦聚力重点用水领域,建立重点用水户名录,实施节水标杆示范工程。推进节水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常态化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到2022年,打造10个节水示范酒店、10个节水示范校园和30个节水示范小区,培育30个节水示范企业,完成300个节水型公共机构建设,建成7个节水宣传教育基地(省级不少于3个)。
11.推行水效领跑者引领。在用水产品、重点用水行业、灌区、公共机构和节水型城市逐步开展水效领跑者创建。到2022年,遴选出1家水效领跑者工业企业、1个水效领跑者用水产品型号(品牌)、1个水效领跑者公共机构。
四、完善“八项机制”,激发节水动力
(一)深化水价综合改革。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差别化水价制度,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以水价优势促进工业水厂扩大供水范围,继续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落实农业用水精准补贴。逐步形成水价动态调整机制,促进节约用水和水源保护。
(二)推动水资源税改革。按照省统一部署,积极推动水资源税费改革,完善差别化税率体系,发挥促进水资源节约的调节作用。
(三)健全节水奖励机制。研究集成促进节水的政策措施,对再生水回用、雨水集蓄利用、节水技改等节水项目给予政策激励。
(四)探索水资源产权改革。推进水资源使用权确权,合理确定区域取用水权益,科学核定取用水户许可水量,强化水资源用途管制。探索水资源资产价值转化,开展水权交易实践和研究。
(五)拓展节水融资模式。鼓励金融资本进入节水领域,依法合规支持节水工程建设,节水技术改造、非常规水源利用等项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有一定收益的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积极推动合同节水管理试点工作,试点项目探索纳入公共机构部门预算,支付节水效益的费用在试点单位节约的公用经费中列支。到2022年,完成2例合同节水试点。
(六)落实水效标识制度。贯彻实施《水效标识管理办法》,加强市场监管,开展水效标识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逐步淘汰水效等级较低产品。加大水效标识制度宣传,积极指导用水户选择高效节水产品。推动节水认证工作,促进节水产品认证逐步向绿色产品认证过渡,完善相关认证工作采信机制。
(七)完善定额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国家节水标准,不断完善用水定额体系,逐步建立节水标准执行情况跟踪、评估和监督机制。以《浙江省用(取)水定额》作为核定科学用水的重要依据,严格主要农作物、工业产品和生活服务业用水定额管理。
(八)健全用水监测统计制度。加强用水计量监测能力建设,提高用水计量覆盖率,对各行业重点用水户实行用水动态监测,建立健全用水统计制度。依托全省节水数字化平台,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节水数据汇聚共享和应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节水工作的领导,统筹推动节水工作。绍兴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节水行动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具体工作由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承担。各区、县(市)对本辖区节水工作负责,制定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创新工作机制,确保完成节水行动目标任务。
(二)强化科技支撑。加快节水技术推广应用。推进节水和非常规水开发利用领域先进成熟技术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重点推广节水和水循环利用、再生水回用等适用技术。
(三)保障资金投入。加大市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对节水行动方案实施的支持力度。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市、县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重点支持节水“五大工程”建设、水资源节约保护、节水宣传教育等,助力节水行动顺利推进。
(四)强化监督考核。实行节水目标责任制,将单位GDP用水量等用水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及绿色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节水行动目标任务纳入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五水共治”考核。
(五)提升节水意识。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主流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提高公众对经济社会发展和节约用水客观规律的认识。倡导绿色消费新风尚,鼓励购买使用节水产品。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节水知识,增强全民节水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