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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争先创优②】看水利工程产权化改革的“绍兴经验”

发布时间:2023-03-13 15:07

信息来源: 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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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水利厅公布了2022年度水利争先创优优秀案例评选结果,绍兴市共有7个案例成功入选!为推广我市在水利争先创优行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激励先进、示范引领,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营造积极探索、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绍兴水利于近期策划推出【水利争先创优】系列栏目,以期分享经验,助推本年度水利工作全面发展。第二期,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工程运行管理的优秀案例——示范引领、制度先行:水利工程产权化改革“绍兴经验”!

示范引领、制度先行——水利工程产权化改革“绍兴经验”案例

主要做法:为破解水利工程产权化改革推进慢、推进难的问题,绍兴市积极作为、主动探索、突破痛点,形成了一套切实可行的水利工程不动产登记做法和经验,并制定不动产登记制度体系,指导汤浦水库、越城、诸暨、新昌等地水利工程取得不动产登记突破。

一是制定不动产权登记工作指导意见。市水利局联合市自规局,在全省率先出台指导水利工程不动产权登记的政策,印发了《关于推进绍兴市水利工程不动产权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办法从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和范围、登记权利类型、登记流程、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规定,为全市各地加快推进水利工程不动产登记提供依据。

二是取得大型水库不动产登记证书。市级层面组建协调工作组,市档案馆、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9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加强政策业务指导;县级层面组建落实工作组,落实属地主体责任,联动快办,破解资料不全、部分土地权属争议等历史遗留问题,协同推进水库不动产登记工作。坚持原则、尊重历史,多方协同,容缺办理,最终取得包括水库大坝枢纽建筑物所有权及所依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不动产登记证。

三是完成一批集体性质水利工程不动产登记。针对全市范围内集体土地性质水利工程产权化改革土地手续不全、验收资料缺失、工程权属争议等问题,通过广泛调研、总结经验基础上,多次与市县自规部门对接,以问题为导向,逐项突破,探索出一条适合绍兴市集体性质水利工程不动产登记的道路,并全市推广,目前,全市已有100余座集体性质水利工程取得不动产登记证。

工作成效:作为全省首例,制定了《关于推进绍兴市水利工程不动产权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填补了水利工程不动产登记制度体系方面的空白。根据指导意见,全市已完成100余座水利工程完成不动产登记工作,其中大中型水库1座、小型水库80余座,为加快水利基础设施会计核算并入账,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资产管理,开展水利工程功能融合、开放共享研究试点提供了基础保障。

推广价值:随着全省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们对水库功能需求已从原防洪、供水、灌溉拓展至生态环境、休闲旅游等方面,这就要求全面开展水利工程不动产登记工作,进一步落实水利工程责任体系,明确权利归属,试点探索水利工程生态环境、旅游休闲功能,为实现全市水利工程高质量发展,助力“两个先行”贡献绍兴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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