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11 15:23
信息来源: 新昌县水利水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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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水利系统结合县域水利工程现状,大力推进水利工程产权化改革,提升水利工程管理水平,保障水利工程安全高效运行。截至目前,新昌县对具备不动产权证办理条件的53座小型水库已经完成颁证工作,颁证数量创浙江省第一。
一是积极办理,奋勇争先。新昌县有124座水库,其中小型水库120座,在浙江省排名第6位。新昌县水利水电局以《关于推进绍兴市水利工程不动产权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依据,携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着手开展水库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规范办证流程,完成登记发证,破解水利工程产权归属无法律依据的问题。对于大部分水库宗地信息无矢量化、数字化成果,水库现场地形变化较大、界址线位置不清晰、无法辨认等情况,县水利水电局委托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浙江省海洋规划设计研究院)对比高精度地形和影像资料,多次组织进行现场调查和勘测,与权属人及相关人员现场指界确定水库界址线范围,高效率、高精度、高质量完成新昌水库不动产调查工作,推进水库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
二是总结经验,示范引领。在已经颁证的小型水库中,产权所有人均为集体所有。对于水库工程所有人与所占用集体土地所有人不一致的情况,新昌县水利局会同水库工程所有人、所占用集体土地所有人、属地人民政府等相关方及见证方多次召开会议,商定集体土地所有人与水利工程所有人的合同或协议,解决争议,确权办证,便于类似情况经验推广。
三是产权明晰,盘活水利资本市场。新昌县水利水电局大力推动乡村水库工程的产权化改革,将环境优美的、产权无争议的水库,作为资产包流通于金融市场,鼓励金融机构与水利工程产权人建立信贷合作关系,不动产证进行抵押,盘活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最大的存量资产。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获得的社会资本再反哺水利基础设施投资,增强社会资本进入乡村的信心,继而打造社会资金通过水利工程进入乡村的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