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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打造“12345”河湖长制升级版

发布时间:2024-12-11 15:31

信息来源: 新昌县水利水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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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高质量推进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县,新昌县聚焦强化、优化、深化河湖长制体制机制,在全市率先打造“12345”河湖长制升级版,进一步推进“河湖长制”向“河湖长治”转变。

从河湖长制总体要求、组织体系、责任落实、体制机制等方面进行优化调整和修改完善,细化分解部门任务,压实乡镇(街道)工作责任,优化调配资源力量,县领导(总河长)领头,河湖长办、水利牵头,以“责任化、清单化、销号化”推进河湖长制管理,及时汇总分析巡河履职、河湖四乱整治、全域幸福河湖建设过程中的存在困难和问题,研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政策、质量、进度等精准把握。

制定实施《新昌县河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新昌县河湖长+检察长+河道(湖)警长协作机制》,组织召开座谈会,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列单建账、挂图作战,落实河湖管、控、护、改、治、防六大协作协同职责,结合《2024年全县河湖库“清障拔钉”专项行动方案》《三江河湖清四乱专项管控方案》,聚合河湖长、检察长、河道(湖)警长在属地管理、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的“五合一”效应,协同推进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行政执法监管和打击涉水犯罪等工作。全年县、乡、村三级河湖长408人共开展巡查3.8万人次,整治河湖四乱问题480个,恢复河道水域岸线面积5万平方米,形成河湖长管理有效、行政执法监管有力、刑事司法衔接有序、协调统筹依法有据的具有新昌辨识度的河湖长制工作新格局。

围绕《浙江省河长制规定》开展河湖长制业务培训、幸福河湖专题培训、河湖四乱处置专项培训,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工作经验,提升工作效能。邀请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海洋大学的专家教授与河长在线运维技术人员为县、乡镇、村级河湖长及联络员进行专题培训6次,提升问题发现、整改处置、巡河查管、履职执行能力;以月、季度为周期,组织河湖长制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办理规范、平台操作等日常业务指导培训6次,推动河湖长制工作提质增效;组织河湖问题量较大部门、乡镇召开重点专项培训会3次,就线上预警提醒、线下群众反映集中突出问题进行专题座谈讨论,提出对策措施、处置建议,以“强能力”保障“水安全”。

实行专报、月报、季报、随报的工作机制。通过专报,及时梳理焦点、难点、热点问题,及时落实;对乡镇(街道)河湖长履职情况进行分类分析,及时预警提醒;通过季通报,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并报送县级总河长,指导全局高质高效推进年度目标落地落实;通过随报,开展回头看和抽查评估,及时掌握整治进度、督办交办效果,及时发现遗留问题和新生问题,制定相应措施,确保工作闭环,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和持续性落实整改。截至目前,共计发布周报96期、月报24期、季报8期、随报20期,回头看抽检148次,以“细落实”确保“严监管”。

实行五级盯办制度,保障河湖长制工作质效。县水利局通过月度、季度、年度例会,专题强调部署上级河湖长制、幸福河湖建设重点工作;县委随机抽查河湖长制履职情况,针对工作推进不到位、整改进度缓慢、同类问题反复发生、重大问题隐瞒不报、清理整治弄虚作假的进行督导检查,压实工作责任;县河湖长制办公室会同生态环境等部门,对河湖长制、五水共治工作进行全方位盯办,及时纠正完善问题与不足,对反复治、治反复问题进行二次回访检查,确保问题发现处置、整改销号得到切实闭环;联席部门切实履行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盯办,了解掌握本部门河湖长制工作任务进度情况,确保任务目标完成;乡镇(街道)切实履行河湖长管护“第一责任人”责任,压紧压实村级河长主体责任,紧盯属地管理全部环节,强化履职尽责、强化任务落实、强化协调联动、强化监督检查、强化保障措施。截至目前,县河湖长办累计发出督办单30件,督办问题均已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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