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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完成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审查

发布时间:2025-05-26 10:09

信息来源: 市水土保持与小水电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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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我局组织召开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第二批)审查会,对柯桥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嵊州市水利水电局、新昌县水利水电局分别上报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进行审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同志参加审查。

会议分别听取了柯桥、嵊州、新昌三地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经质询和讨论,认为:柯桥、嵊州、新昌三地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资料齐全,内容详实,成果符合《浙江省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要求,划定范围合理可行,同意通过审查,在按照意见补充完善特定区域划定、外业复核成果等相关资料后,可行文上报。

此前2月底,我局已完成对越城、上虞、诸暨三地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审查,在各地完成修改完善后,我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将上报省厅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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