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利建设 >> 政策文件 >> 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30600002577284D/2025-2438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5-05-27
主题分类: 水利 发文字号:

【有效】关于《绍兴市水利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5-27 11:04

信息来源: 市水利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政策原文>

点击播放视频

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绍政办综〔2015〕22号)的有关要求,现将绍兴市水利局印发的《绍兴市水利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372号)第二十九条规定,我们对绍兴市水利局2025年5月1日前制定(包括与其他市级部门联合制定并主办发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起草了《绍兴市水利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二、政策主要内容

本次全面清理范围为绍兴市水利局制定的(包括与其他市级部门联合制定并主办发文)的2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之前清理中已宣布失效或废止的不再列入本次清理范围。

本次清理的标准是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372号)有关规定,对文件执行时间过期,提出失效建议;文件已被后文废止的,提出废止建议;其余文件继续保留作为有效文件。经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5件,全文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文件自2025年6月30日起施行。

三、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水利局(具体联系处室为水政水资源

解读人:盛林炳、胡亮亮

联系电话:0575-85166135

顶部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