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18 16:51
信息来源: 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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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河水净化生产装置项目的有关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查。为保证审批质量,增加工作透明度,现将该工程相关资料在“绍兴水利门户网”上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于2025年6月25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绍兴市水利局。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示。
公示时限:2025年6月19日-2025年6月25日
来信请寄:绍兴市水利局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589号市行政中心9号楼
邮编:312000
绍兴市水利局
2025年6月18日
附件1:工程平面位置图
附件2:工程涉河涉堤建设概况
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河水净化生产装置项目位于柯桥区滨海工业区,曹娥江左岸九七丘中部,建设1 座原水处理站、1 座取水头部、1 座取水泵房、原水输水管等设施,由曹娥江供水;项目取水口涉及河道曹娥江,沿线输水管道涉及河道九三丘北环塘河、中东河和滨海环塘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