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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绍兴市本级2021年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及市本级支农项目储备库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26 14:13

信息来源: 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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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0〕60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15号)、《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重大水利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浙水计〔2021〕1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20〕5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提出绍兴市本级2021年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详见附件)。

为保证工作质量,增加透明度,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2021年5月2日,共计7天。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市水利局反映有关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地址:绍兴市洋江西路589号市行政中心9号楼。

联系人:徐银良;联系电话:0575-85733797。

附件:绍兴市本级2021年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docx

2021年绍兴市本级支农项目储备库入库表.pdf

绍兴市水利局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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